网站首页| 在线留言| 客户服务中心| 网站地图
全国咨询热线:
13649866689
logo
质量第一、客户至上
16年专注于胶粘制品供应!
联系我们
  • 东莞市年润电子制品有限公司
  • 联系人:温生
  • 移动电话:13649866689
  • 电话:0769-22623363
  • 传真:
  • 公司网站:http://www.dgnianrun.com
  • E-mail:dgnianrun@163.com
  • 地 址:东莞市东城区高田坊工业区11号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资讯

餐馆用胶带盖住“禁止自带酒水”

发布时间:[2014-1-11]  查看次数:2246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餐馆用胶带盖住“禁止自带酒水”

 


    一个月前,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六条“霸王条款”,并限时一个月要求企业自查自纠。昨日,工商部门对餐饮企业格式条款的使用情况进行首次执法检查,暂未发现违规情况。部分此前曾经存在不规范格式条款的餐馆已经将“本店禁止自带酒水”等文字撕下或用白色胶带贴住。

  昨日,海淀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金源时代购物中心五层。执法人员告诉北京晨报记者,半个月前来九头鸟餐厅执法时,该店曾经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。而昨日检查人员再次打开该店菜单时,这句话已经被白色胶带贴住,店内曾经张贴的“禁止自带酒水”告示也已经被撕得只剩下一角。“上次检查完后,我们就自己整改了。虽然顾客带酒水让餐厅的酒水销售损失了10%,但是客流量增加了20%。”餐厅工作人员表示。工商执法人员昨日检查了金源内约30家餐馆,均未发现违规情况,有的餐厅在每张餐桌上贴了“本餐厅既提供免费餐具,也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,消费者可自行选择”的提示,一些本不在霸王条款中的餐馆也增加了消费提示。

  现场参与执法检查的市工商局合同处于卫平表示,对于存在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,执法人员将核实违法事实,区别情节轻重,依法合理地予以处理。如果餐饮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,未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;对于多次被举报、对其违法行为拒不纠正或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的餐饮企业,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。

客服中心

年润胶粘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千度


客户服务热线

13649866689

0769-22623363

请直接QQ联系!


展开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