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质量技能监督局8月21日通报胶粘剂产物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检查成果,不合格产物发现率为6.4%。
本次检查了广州、珠海、佛山、顺德、江门、中山、东莞等7个市(区)58家企业出产的胶粘剂产物126批次,根据GB 18583-2008《室内装饰装修资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定量》、GB 19340-2003《鞋和箱包用胶粘剂》以及经存案现行有用的企业规范及产物明示质量指标和恳求,对胶粘剂产物的苯,甲苯+二甲苯,正己烷,总挥发性有机物,游离甲醛,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,卤代烃(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总量),二氯甲烷及 1,2-二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总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检查发现8批次产物不符合规范规则,触及苯、二氯甲烷、总挥发性有机物、卤代烃(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总量)等项目。
广东省质量技能监督表明,已责成关联部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物及其出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置。